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规范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洛南县检察院积极派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规范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洛南县检察院积极派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对象主要针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财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廉政教育、《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法经费系统报表填报、陕西省政法系统业务装备填报系统应用等。培训时间四天,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将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考核,培训考核通过人员发给财务培训合格证。通过这次培训一方面起到提高检察机关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财务工作制度、促进检察机关廉洁执法作用,另一方面为贯彻执行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适应政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打好基础。(赵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