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颁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刻不容缓,如何贯彻好中央、高检院的指示精神,做好检察工作,联系人民群众,是基层检察院必须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颁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刻不容缓,如何贯彻好中央、高检院的指示精神,做好检察工作,联系人民群众,是基层检察院必须高度重视的政治、法律问题。检察干警应当从维护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工作者。
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近年来呈现出以下特点
1、举报农村基层干部贪污犯罪线索居多。约占举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原因一是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在发放退耕还林、征地补偿、低保等款项中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上述款项收支情况不清楚,怀疑农村基层干部从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要求检察机关予以查处。二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三是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乏力。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造成村委会一切事务及财物收支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个人说了算,因而易发生职务犯罪。
2、信访内容的复杂化。从群众反映的信访内容来看,涉及民生民计、低保补助、扶贫救济、退耕还林、林权纠纷、土地纠纷等法律法规,也有的只是邻里纠纷,或村民之间多年积累起来的一此小矛盾而导致的纠纷等,均与群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3、信访对象的多样化。群众反映的诉求对象不仅主要涉及到包括渎职侵权、贪污贿赂案件等职务犯罪案件方面;还包括一些违纪或违反行政处罚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案件线索。
4、民行监督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民诉法对检察机关在民行监督上在法律上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人员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或制度,检察人员如何介入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仍是检察监督的瓶颈。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利益格局调整,社会矛盾多发。目前城市的升级改造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速,群众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占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进而引发的矛盾日趋增多。
2、信访人自身存在信访不信法。当事人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对程序、证据、时效等概念的认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都不同程度对司法机关能否在法律适用中是否公正存有质疑,并成为上访的基本原因;一些客观原因造成的积案,上访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有的上访人员将上访作为讨要困难补助的一种生活方式。
3、基层干部行使权力失去监督。个别基层干部在行政执法中的一定的随意性,处理涉农、村民之间的纠纷有时候粗糙简单,引起村民之间矛盾加剧主,这些问题的发生是因为对基层干部的约束力不够我,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自己无职级,有时变的肆意妄为,置法律法规及制度于不顾,只顾自己性子或利益。对上级的管理置若罔闻。
4、司法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少数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办案质量低下,问题得不到很好处理,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导致矛盾激化,缠诉不息。
三、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势的认识。提高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依法信访宣传,规范信访行为。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强化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矛盾纠纷,自觉接受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判决和裁定,促进息诉罢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2、认真搞好涉法涉诉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加大对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稳控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对院内所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对可能赴省进京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以及没有化解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及时进行梳理,对排查出的有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逐案登记,确定包案领导和具体稳控责任人,综合施策,全力化解,消除隐患。
3、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检察工作规范化,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将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纳入党委、人大和政府信访工作的大局,及时掌握广泛性、社会性、敏感性、苗头性的信访情况,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分流、交办、催办、督办等措施,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化解工作。
4、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开辟通过法律监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途径。要求检察机关使监督工作前置,使法律监督与公安、法院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同步,并深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继续推进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工作进社区,公民依法维权和司法救助等,不断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5、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照解决问题必须到位、责任落实必须到位、督导检查必须到位、突发事件处置必须到位的“四个必须到位”,对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室立案查处,并将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奖惩。
6、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管理。深化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落实,坚持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和批阅重要信件制度,运用研判分析手段预防新的涉检案件发生,强化举报线索的统一归口管理和查处过程的全程跟踪及评估通报,加大三申(刑事申诉、民事申诉和行政申诉)案件和两访一户(群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案件的查处力度,密切与两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一部门(信访部门)一单位(上访人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推行接访工作五公开(接访人员对外公开、时间地点公开、处理程序公开、查处内容公开、反馈答复公开)阳光检务活动,加强信访队伍和接待场所建设等十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作者: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冯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