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学习高检《意见》 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

2014-07-09 16:34:51 158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全面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院干警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洛南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全面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院干警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洛南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不断壮大检察主流思想舆论,为洛南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据了解,该《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展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良好社会形象。要突出检察职能宣传,统筹考虑媒体关心、社会关切、公众关注,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做法成效。要强化新闻发布工作,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记者采访、答记者问、微博直播、网络发布、网络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会议活动、重要改革举措、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查办的重大案件等内容,着力提高检察机关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权威性。要紧扣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广泛宣传检察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检察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体现鲜明时代特征、展现检察职业精神、践行先进执法理念、具有阳光人格魅力、深受群众认同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检察机关的重大舆情、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以及公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法律规定、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等。
  
  今年以来,该院把检察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写作,加强学习和调研,结合院情和县域实际,掌握工作重点和时间段,取得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帮助,鼓励干警多写作,多出作品,多出精品,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实际,通过新闻媒介传递洛南检察好声音。上半年,该院共编辑撰写各类调研信息宣传稿件近500多篇,均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法治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方圆网、陕西检察、商洛日报等相关媒体采用,较好的宣传了检察各项工作,树立了洛南检察的良好形象。(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