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领回了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文明接待室牌匾,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收获。据悉这是该院首次获此殊荣。 2010年以来,该院控申民行科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文明
近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领回了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文明接待室”牌匾,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收获。据悉这是该院首次获此殊荣。
2010年以来,该院控申民行科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文明接待室为目标,本着“倾听您的诉求,关乎您的呼声,真诚为您着想,切实为您解忧”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控申接待的“窗口”作用,实现连续多年赴省进京“零上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1-2013年控申工作全市考核名列前茅,连年被该院评为先进集体,2012年还被延川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一、强化基础保障,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打造优质文明接待室
一是逐步建立完善了控申接待场所,方便了群众来访和咨询。二是建立健全控申接待机制。先后制定出20多项规章制度,规范接待人员的执法行为,使接待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轨道。三是推出控申接待星级服务标准。即热心接待、诚心办事、耐心说理、爱心帮助、忠心爱岗,真诚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创新接待载体,拓展接待渠道,最大限度拉近检民距离
一是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宣传检察职能,增加透明度,拉近检民距离。二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三是大力推行内设部门联合接访,缩减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诉求。
三、热情文明接待,诚心为民服务,依法履行职责,回应群众诉求
一是坚持有案必办的原则。如:2012年2月份,马家河乡玉龙塬行政村村民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引起胡永富检察长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限期查清问题,调查组先后十多次深入该村展开调查,据查,2006-2011年间,该村支书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村民应得的退耕还林面积虚报在自己名下,并领取了6轮的退耕还林款20448元,非法占为己有。该院对张某以贪污罪立案侦查,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是结合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息诉工作。如在处理马家河乡高家塬村因村民土地被县垃圾场占用问题中,胡永富检察长亲自到相关部门及该村调查,派专人负责联络,经多方协调,村民如愿得到了12万多元的土地补偿款,从而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三是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内部制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全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知晓率
一是借力宣传。该院控申科盯住每年“两会”有利时机,大打检务公开宣传牌,突出宣传的灵活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宣传效果。二是通过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检察宣传。组织干警深入乡镇进行宣传、接受咨询,提高了检察知名度。三是捆绑式宣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的开展,该院提出了控申宣传“1+1模式”,即通过“送法到户”加上“调研到户”的方式,有效地提升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有针对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农村逢集遇会日,坚持将宣传教育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乡村,有针对性地开展便民活动,塑造了检察队伍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冯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