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采取三大举措,取得了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的显著效果。 据了解,该院一是抓责任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
今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采取三大举措,取得了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的显著效果。
据了解,该院一是抓责任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全院13个内设机构负责人是本部门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部门干警对本人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负直接责任,检察长对全院的责任制负总责,实行层层领导、层层分割、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横向管理模式,保证了作风建设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二是抓效率提升。在整治慵懒散奢上下功夫,大力整治全局观念不强、消极履职、组织纪律涣散、执法不文明、信访接待言行举止等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为民、务实、清廉”。三是抓问题整治。结合院情,重点整治工作中日中午饮酒、请客送礼、公车私用、不按时上下班、不按规定着装、检令不畅、对待群众“生、冷、横、推”等问题。
通过强化作风建设,该院重品行、树正气、弘扬廉洁从检的检察新风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上半年的各项责任制全部得到落实。(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