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4-07-18 19:32:32 85
今年以来,延川县检察院在全力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同时,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夯实责任主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
  今年以来,延川县检察院在全力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同时,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夯实责任主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责任追究的倒逼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各分管领导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对所属部门干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提交院党组班子共同讨论决策,分析研判当前廉政工作形势,调整工作思路,明确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
  
  加强廉政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党政机关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反复进行警示教育。在节假日放假前和期间,通过召开例行会、发廉政短信等方式,时刻提醒点拨干警注意自身形象,严守自律底线,推脱和避免饮酒和出入会所等现象发生。
  
  坚持跟踪督查。大力推行《执法办案跟踪回访制度》和《群众和服务对象评价监督权力部门工作机制》,每办理一案坚持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干警办案情况,促使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班子成员定期召开通报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加强廉政考核。年终,各班子成员要向院党组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对疏于管理、疏于教育,或涉嫌违纪的部门或干警,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按照按照相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涉事干警进行责任追究。(杨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