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检察院“三个工作常态化”平稳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2014-10-16 20:06:44 84
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运行后,临渭区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和高检院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李如林副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吕晓春检察长提出:部署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高检院立足检察工作
  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运行后,临渭区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和高检院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李如林副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吕晓春检察长提出:部署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高检院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院党组决定,全院将推行“三个常态化”,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培训工作常态化。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院宣传部门和信息网络部门分期组织培训班,对宣传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人员进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员培训。近期,还将举办文书写作专题培训,按照高检院的规范要求,切实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
  
  二是协调工作常态化。组织召开各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协调座谈会,研究讨论各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各业务条线需要发布的重大案件范围,并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市院的各项要求,熟练应用、规范操作、强化对口应用指导,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建立起部门协作常态化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是督导工作常态化。从正式上线开始,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就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巡查,凡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实现监督常态化。(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