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2014-10-22 20:29:52 118
临渭区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本院实际,创新做好案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 一是以案件评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制定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自查、送评、评查、整改、复评等各个环节作硬性
  临渭区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本院实际,创新做好案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
  
  一是以案件评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制定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自查、送评、评查、整改、复评”等各个环节作硬性规定,明确办案部门与评查机构的职能职责,形成了“相互配合、共同把关”的良性评查模式。对评查人员设定了专门的评查权限,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网上评查,有效提高评查质量。
  
  二是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注重加强涉案财物的监督和保管,配备了专用保险柜、数码相机、监控探头等设施设备,以及专门的赃证物保管用房,专属的场地用于大件物品的保管,实现了涉案财物网上统一登记、专人核对检查、专业设施保管,全面规范履行涉案财物监督和保管职责。坚持“彻底清理、全面移交、依法(规)处置”的原则,通过“以案查物,以人查物”的方式对受理案件涉案财物进行地毯式清理,要求不管是正在办理的案件还是历史遗留问题,在职办案人员还是离开办案岗位的人员,凡是涉及涉案财物问题的,一律要说明情况,完善手续并限时上交,所有物品统一归口案件管理部门保管。
  
  三是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制定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条例》等相关制度,对律师预约、查询、阅卷等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开设独立律师电子阅卷室,配备有打字复印机、电脑、扫描仪等设备,与临渭区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发放听取意见书等方式,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