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邀请法治中国陕西频道指导宣传工作

2015-01-23 12:31:37 120
元月22日,四九寒天,法治中国网络电视陕西频道总监闪锦波同志专程到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开展调研,为该院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新年伊始注入了新春的气息。 法治中国传媒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许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中国检
      元月22日,四九寒天,“法治中国网络电视陕西频道”总监闪锦波同志专程到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开展调研,为该院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新年伊始注入了新春的气息。
   法治中国传媒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许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中国检察日报社、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社和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一类法治媒体,该媒体的部分栏目在2015年后被视为一类平面媒体。闪总在该院座谈期间,了解了该县的县情和院情以及该院2014年的检察宣传工作情况,就“法治中国网络电视陕西频道”的栏目设置、新闻的概念和特点、新闻写作技巧、采编要求、投稿技巧和2015年该媒体的变化和设想作了详尽的介绍,并与办公室、案管办和部分通讯员及主管领导进行了探讨与交流,还就新闻线索采集、摄影摄像技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就大家写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了逐一讲解,并详细介绍了兄弟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和宣传人员的写作特点,要求大家把检务工作中的实事,有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地投稿,发出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
     最后,该院主管领导对闪总的光临和对该院检察宣传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新闻宣传骨干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等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采用多种途径,多贴近群众生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不仅要精于办案,精通检务,还要人人充当“发言人”;既要握紧“刀把子”,又要抓好“笔杆子”。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记录检察好业绩,扫描检察好作风,展示检察好形象,不断发出检察好声音,多动笔,勤动笔,形成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干警,人人动笔,人人写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该院的检察宣传力度,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知名度。
 
     据了解,该院2014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系列新闻宣传稿件700余篇,其中在中国经济网、西部法制社会网等一类和专业媒体刊发稿件近500篇,较好地宣传了洛南检察的新形象。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