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六大举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2015-02-09 13:47:38 111
近日,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八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命名2014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授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4年,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该院公诉科在院青少年维
  近日,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八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命名2014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授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4年,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该院公诉科在院“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足本职,充分履职,通过以“严、爱、育、情、慎、广”的六字工作方针为统领,以重帮教、先预防为两翼的工作模式,在办理的11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认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一是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性侵、绑架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二是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机制,通过理性分析与情感熏陶来驱逐被害人内心的阴暗,使其受创的心灵重见阳光。三是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四是建立未成年人失足帮教机制,通过法制讲堂等形式换回其理性与良知,为其重新塑造健康而阳光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五是建立未成年人违法警示制度,用“严的警示”以“慎行”,让“严的制度”去“规行”。六是大力发挥宣传协调职能,净化社会环境,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制作专题片,针对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向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监督落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光明有序的良好环境。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