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为了促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发挥实效,具有鲜活生命力,该院将其与党务公开机制、检务公开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一是与党务公开机制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努力,该院的党务公
今年以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为了促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发挥实效,具有鲜活生命力,该院将其与党务公开机制、检务公开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一是与党务公开机制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努力,该院的党务公开工作已经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的转变,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由一次性公开、定期公开向随时公开、长期公开的转变。将党务公开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使党务公开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编制了公开目录,对党员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一律最大限度的公开,使大家了解决策的内容、程序、工作部署、结果运用等情况,让组织领导者权力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时时暴露在党员和群众面前,有利于及时提醒和预警。
二是与检务公开机制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拓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外部空间,该院结合检务公开机制开展工作,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标注出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印制成册,借年中的系列法制
宣传月之机,向社会各界和群众散发,使检察权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规范运行,推进“阳光检务”向纵深发展。
三是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相结合。对于查办案件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不虚心主动接受监督,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的办案人员所办的案件,在案件质量评查时,不得确定该案为合格以上格次,并记入干警执法执纪廉政档案,作为评先晋升的重要参考。
四是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经过多年来的不断修改和完善,该院建立了比较合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设定一定分值,奖优罚劣,以此来激发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该院通过“四个结合”,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其他机制相得益彰,有力的促进了内部执法监督,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使该院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更进一步提高。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