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多举措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2015-05-20 10:03:25 159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案管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主动采取措施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活动,针对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以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 为确保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为更好地落实上级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案管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主动采取措施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活动,针对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以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
  
  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由纪检部门、案管办、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款物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加强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检查活动中来,准确把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及步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为做好此次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省院《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院对2013年到2014年办理的所有案件逐一摸排,重点检查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建立健全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涉案财物是否全面及时移送;涉案财物接受工作是否规范,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涉案财物是否统一由案管办保管,是否由专人专门场所保管,是否账实相符;扣押款是否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存款凭证与账目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按程序对财物出入库进行管理;处理是否及时合法等10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做到涉案财物逐案登记造册,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质量。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该院各部门积极开展逐案自查,逐项对照,认真如实填写《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均按时交回案管办。经检查:该院2013年和2014年共受理和办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471件,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107件,所有涉案物品均随案移送法院处理,所有涉案款随案移送法院或及时上缴了国库。通过对所有涉案财物案件的摸排,该院涉案财物未出现滞留、私存、私分、挪用、贪污等情况,也未收到当事人有关涉案财物的申诉、举报,未发现有随意处置涉案财物的行为和其他违规情形。
  
  该院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大涉案财物管理力度。一是落实台账登记制度,办公室和案管部门同时建立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台账,严格记录涉案款物的收、缴、管、退等环节情况,将涉案款物在检察机关流转全程纳入案管部门的监管。二是落实扣管分离制度,所有涉案款物由案管部门统一保管并随案移送,确保涉案款物依法扣押、去向明晰、案结物清。三是落实文书监管制度,案管部门结合案件评查和卷宗移送工作,仔细核对所有移送案件扣押款物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是否随案移送。四是落实现场监督制度,案件管理部门派员参与扣押赃款赃物,扣押清单向案管部门、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各送一份。五是落实“三重审核”制度,案件管理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处理涉案款物的意见,核实处理物品、法律文书和法院判决书是否相符,再由办公室计财部门对所有文书资料进行核对,形成办案部门、案管、计财三重审核程序,确保涉案款物“文”“实”“账”三相符。同时通过认真检查,做到“四个确实无误”,即涉案款物总额确实无误,每笔款物数额确实无误,每笔款物被查封扣押的涉案事实、法律依据与司法程序确实无误,每笔款物在检察环节的流转轨迹与处理去向确实无误。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