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检察院严格警车管理提升形象

2015-06-04 14:10:43 79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严肃杜绝公费租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促进检察干部廉洁自律。该院认真落实市纪委、县纪委相关精神,结合本单位车辆管理实际,严格进行警车管理: 一是全院公务用车必须围绕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严肃杜绝公费租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促进检察干部廉洁自律。该院认真落实市纪委、县纪委相关精神,结合本单位车辆管理实际,严格进行警车管理:
  
  一是全院公务用车必须围绕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各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或者租用、借用单位公务车辆使用,不得以公务活动的名义使用警车到其它单位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车不得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二是各科室因公务需要用车的,本县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县外出差用车由主管和检察长两级审批。办公室凭派车单安排司机和车辆。三是公务车辆外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依规行驶和停放。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楼茶馆、休闲娱乐场所周边以及居住小区。公务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使用,严禁他人代驾、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
  
  据悉,该院连续10余年在警车使用上无违规、无违纪、无重大事故发生,充分发挥了警车在办公、办案中的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