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精神,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院历时一月,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清查摸底、整改建制三个阶段,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该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精神,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院历时一月,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清查摸底、整改建制三个阶段,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具体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涉案财物移送是否全面及时;涉案财物接收工作是否规范,相关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涉案财物出入库是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涉案财物是否统一由案管部门保管,是否由专门人员、专门场所保管,是否账实相符;扣押款项是否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存款凭证与账目是否相符;涉案财物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开展涉案财物检查监督情况;涉案财物管理的其他相关情况。
此次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是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为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有效开展,该院专门成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翔实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通过专项检查,促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格,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工作作风更加改进,促进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2015年第23期,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为题,刊载介绍该院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做法。
(王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