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始终重视对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该院先后从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三方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5年,该院共办理立案监
洛南县检察院始终重视对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该院先后从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三方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5年,该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其中,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6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件。
一是转变执法观念。该院积极组织侦监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高检、高法最新司法解释以及检察职业道德有关规定,树立检察干警严格依法公正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干警从事刑事立案监督工件的能力,以转变执法观念促进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更好开展。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配合沟通。该院积极与公安侦查机关加强沟通,通过召开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公安与检察之间的工作交流,取得公安机关对立案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安机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三是拓宽案源渠道。该院通过严把日常侦查监督工作审查关、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法律宣传等形式,拓宽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案源渠道,通过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保障法律实施公正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
(赵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