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检察院“三查”措施规范执法办案

2016-03-07 18:06:12 161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雷波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制度、强管理、强监督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为抓手,抓住重点岗位环节,努力倡导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坚持查案件流程。严把案件入口关,重点对受理、立案、流转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雷波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制度、强管理、强监督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为抓手,抓住重点岗位环节,努力倡导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坚持查案件流程。严把案件入口关,重点对受理、立案、流转、分案、结案和移送等执法环节以及退查、撤案、撤诉、涉案财物处理等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对流程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办案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坚持查密钥认证。由案件管理中心联合技术部门进行密钥安全使用检查,查看密钥是否保存在安全场所,有无随意摆放、丢失或随身携带现象,领取使用是否登记,初始密码是否安全等。密钥身份的认证是办案人员办案资格的唯一认证,丢失或保管不善都会对案件造成严重影响,即随意篡改案件信息或案件信息泄露等不良影响。
  
  三是坚持查案卷材料。采取随机抽查,网上网下全面评查,重点查案卷整理装订是否规范、法律文书要素是否齐全,卷宗封面填写是否规范,防止网上网下“两张皮”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同时,案件评查工作实行“季小评、年大评”的季度、年度定时评查机制,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查研讨会,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通过“三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不足,及时改进,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