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国家税务局召开了第二次检税联席会议,共同探讨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检税协作、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工作形式,共同协商职务犯罪预防的新举措,并形成指导性意见。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佛坪县检察院与
12月29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国家税务局召开了第二次检税联席会议,共同探讨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检税协作、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工作形式,共同协商职务犯罪预防的新举措,并形成指导性意见。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佛坪县检察院与佛坪县国税局关于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开展源头预防及调查研究、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涉税职务犯罪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宣传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检税双方在工作中的联系交流,促进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检税双方参会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踊跃发言,畅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体会,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廓清了工作思路,为检税双方今后全面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代检察长崔皓亮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来检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阐述了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和国税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探索新途径;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及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强化不能腐、不想腐。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任务。他指出检税携手,既是检察机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又是对国税部门的关心爱护,检察机关要恪尽职守,强化执纪监督,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促进预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搭建预防职务犯罪“五化”机制:一是组织领导“一体化”。联合成立了检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就要切实发挥作用,每年定期联席会议,总结工作,交流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措施,进一步筑牢“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防线。二是信息交流“常态化”。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双方对事关国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情况随时交流通报。三是建议提示“针对化”。县检察院根据县国税局通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践,及时提出专项预防、个案预防检察建议,并针对县国税局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温馨预警提示。四是宣传教育“协作化”。县检察院配合县国税局,在联席会议、警示教育讲座之外,积极探索组织税务干部到监管场所参观学习以及举办图片展览、制作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推动县国税局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三要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预防国税干部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中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和国税部门的共同责任。要推进深度研究、深度协作、深度预防,研究新形势下防控职务犯罪风险的新措施。要把握工作原则,检察机关与国税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要始终牢牢把握角色定位,坚持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大落实力度,推动检税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四要构建“两联三帮”工作格局,明确深化检税合作措施。在进一步完善过去形成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起“检税双方结成联系对子、涉税案件联合查办、检察机关帮助预防教育、帮助执法规范、帮监督检察”的预防工作格局。五要不断探索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预防对策的分析论证,提出对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促进“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国税机关建设。
最后,佛坪县国税局局长叶军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希望县检察院对县国税局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监督,对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巩固和扩大税检联席会议成果提出了具体意见。
(作者:胡振山 刘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