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民检察院三强化三落实 推进“四乱”专项整治工作

2017-08-14 20:10:28 128
雷波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四乱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倾力打造一支亲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检察队伍。 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做到思想上不得有丝 毫动摇,工作上不
 雷波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四乱”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倾力打造一支“亲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检察队伍。
  
  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做到思想上不得有丝
  
  毫动摇,工作上不得有丝毫放松,措施上不得有丝毫削弱,确保“四乱”专项整治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面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抓落实。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单位微信群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充
  
  分调动检察院干警参与“四乱”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要求干警要进一步加强对文明新风的宣传引导,推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持家、文明和谐社会新风尚的形成。
  
  三是强化督查抓落实。将“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专项(每一“乱”为一个专项)整治、每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干到什么标准、如何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院党组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开展“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切实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强化“四乱”专项整治检查督导,注重狠抓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各项工作压紧压实。(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