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的作风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新年伊始,伽师县人民法院从建立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的实际出发,坚持常态化督察,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司法形象,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
干警的作风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新年伊始,伽师县人民法院从建立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的实际出发,坚持常态化督察,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司法形象,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
规范督察。改变以往的审务督察方式,提高督察的实际效果,由一名院领导负责带队,从纪检和各部门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审务督察,有效避免碍于情面督察不到位的问题。
督察形式,由院领导带队,深入业务部门、人民法庭实地巡查、在法院视频监控室采取当日视频调度巡查、或调取上周视频资料、查阅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信访接待室、值班室、审判法庭等进行督察。
督察重点。紧密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督察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十改进”“十不准”的通知》精神等相结合,以司法作风为重点,以法庭、窗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值班室、审判法庭等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出问题的岗位为中心,督察内容包含上下班时间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是否存在脱岗、串岗、庭审是否按时、是否符合开庭规范、着装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室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通报点评。由审务督查室负责,及时将督察结果编写成《审务督察通报》,下发到各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方案(部门)、措施、整改时限报督查室备案,凡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约谈部门负责人或个人,确保每一项纪律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