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法院调解并当场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纠纷案

2018-01-25 17:23:25 143
本网讯(刘彦均)近日,大姚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被告自愿并当场将赔偿款一次性交到原告手中,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6年,原告杨某接受被告大姚某公司的雇请到公司农产品基地做工。同
  本网讯(刘彦均)近日,大姚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被告自愿并当场将赔偿款一次性交到原告手中,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6年,原告杨某接受被告大姚某公司的雇请到公司农产品基地做工。同年3月,杨某在接受公司的安排到农产品基地更换羊厩屋顶的水泥瓦过程中,因水泥瓦破碎导致原告杨某从约两米高的房梁上摔落,造成杨某腰椎压缩性骨折,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在诉前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杨某起诉到大姚法院,要求被告大姚某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大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为保证原告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司法保护,力促社会矛盾化解,从法理、情理方面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根据原告杨某的伤后经济损失情况,扣除被告大姚某公司已为原告杨某支付的医疗费及现金外,由被告大姚某公司再赔偿原告伤后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当天领取调解书时,被告大姚某公司当场将赔偿款一次性交到原告杨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一场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多年来,大姚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积极履行司法审判对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作用,2017年调解撤诉案件617件,调撤率达50。1%,竭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法官寄语】打工不易,劳务安全且珍惜。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外出务工的工友们,务工期间一定要重视自身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若造成损害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春节将至,希望外出务工的工友们平安回家,过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