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玉奇)6月14日,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对谷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展了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审查。本次公开听证审查由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承办人主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谷某辩护律师参与。 6月11日,公安机关以谷某涉嫌盗窃罪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该
本网讯(赵玉奇)6月14日,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对谷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展了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审查。本次公开听证审查由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承办人主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谷某辩护律师参与。
6月11日,公安机关以谷某涉嫌盗窃罪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承办人经审阅案卷、查看和核实有关证据资料,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审查。公开听证审查中,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首先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和依据;随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谷某辩护律师着重围绕有无社会危险性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开听证审查后,该院承办人参考侦辩双方意见,结合案情进行综合判断,对犯罪嫌疑人谷某以涉嫌盗窃罪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审查制度是对原书面审查的办案模式的突破,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新途径。此次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审查增强了逮捕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了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