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出台《协作配合实施意见》

2018-08-23 20:32:39 150
本网讯(杨文芳)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进商南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等10个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协商,出台
   本网讯(杨文芳)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进商南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等10个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协商,出台了《关于在开展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应立足各自职能,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中互补优势、资源共享,尤其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领域,形成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全面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分别对案件信息共享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制度、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双向专业咨询协助制度、案件通报制度、配合调查取证制度、现场督导和督办制度等进行细化,以加强协作配合。
  
  《意见》强调,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都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法定手段,具有同等重要的位置。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应认真自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被依法提起诉讼的,应认真做好应诉准备,围绕是否属于职责范围、是否已经履职以及履职是否适当进行答辩。对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在诉讼过程中要继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力争问题得到实质解决。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协作配合中坚持四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加强学习教育,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日常联络,统筹调配力量,相互提供线索,相互支持配合;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协同推进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和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