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提检察院: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018-11-05 16:11:53 118
本网讯(张廷贵)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正确理解与适用,2018年11月4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检委会委员、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利于干警
  本网讯(张廷贵)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正确理解与适用,2018年11月4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检委会委员、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利于干警能够及时学会贯通、掌握运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更好促进检察工作的有序良好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共五十三条。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定和巩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的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实的法律基础。规定了人民检察院行使的职权包括八项: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理解和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法律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指导方针开展检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