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斌列席柞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本院依法追加起诉的霍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及寻衅滋事一案发表意见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议由县法院院长雷勇主持。 审委会之前,王斌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人对案情及诉讼过
2018年12月27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斌列席柞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本院依法追加起诉的霍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及寻衅滋事一案发表意见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议由县法院院长雷勇主持。
审委会之前,王斌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人对案情及诉讼过程的汇报,并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做好了列席审委会的充分准备。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及合议庭的审理意见,王斌检察长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了意见,县法院审委会全体委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
会议最后,王斌检察长表示,列席法院审委会,是对《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对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要求的积极响应,是加强与法院的互相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制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有效举措,也是向法院同行学习的良好机会。法检双方要继续加强学习交流,树立共同的执法为民司法理念,促进司法标准和尺度的统一,努力推动法治共同体建设。县法院院长雷勇也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制度,要把该项制度作为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贯彻好,落实好,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工作,共同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张婷 刘银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