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检察院收到一名远在西安的利害关系人的来信。该院诉讼监督部经认真审核,发出书面回复函,改变了以往用口头或电话回复来信的办理方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赢得点赞。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回复工作,该院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
近日,商南检察院收到一名远在西安的利害关系人的来信。该院诉讼监督部经认真审核,发出书面回复函,改变了以往用口头或电话回复来信的办理方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赢得点赞。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回复工作,该院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对待处理每一封群众信件,采取由专人登记初核、严控回复时间、统一回复标准等三项措施,确保七日回复制度落实。
该院规定,对群众来信原则上当日拆、当日审、当日登记,同时规定由员额检察官负责初核,明确来信的基本性质及处理方向,第一时间甄别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同时,该院自我加压,明确收信当日即告知信访人信件收悉和分流情况,对于疑难复杂、诉求不明的信访件当日确不能立即判明分流去向的,七日内经审查判明后再次回复信访人,为信访人清晰掌握流程信息提供便利。
为统一回复标准,该院除了统一使用最高检制定的模板,规范回复标准外,还采取书面回复、电话回复、短信回复等多种回复形式,并在回复的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切实提升回复效果。
该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张军检察长有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为突破,聚焦信访办案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力度。(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