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坚持“四重”抓细抓实车辆管理

2020-06-18 16:51:58 140
伽师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重教育预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高度重视车辆安全,注重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的综合培养。坚持每周召开一
  伽师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重教育预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高度重视车辆安全,注重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的综合培养。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业务分析会,通过观看交通事故视频、业务能力测试、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驾驶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安全意识。常态化进行开展车辆行驶违规违章情况通报,及时对照全院作风纪律督查通报进行认真学习,强化行车安全、文明驾驶、热情服务、廉洁自律等要求,使驾驶人员对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重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职能职责。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办法》《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节假日值班备勤车辆保障等制度规定。明确车辆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职责,驾驶员职业道德及工作要求,以及车辆派遣审批、运行维护、故障维修等相关规定。
  
  三是重管理落实,细化车辆保障运行。安排专人对车辆进行管理和派遣,实行“定人定车”“一车一表”。实行事前审批,如车辆维修需先检查,经审批同意后方予定点维修,维修后由驾驶人员验收签字。确保全程留痕,所有公务用车出行必须通过OA办公平台申请进行,做到车辆申请、派遣全程留痕;同时通过“车管家”定位系统实时监测行驶路线,车辆管理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可随时查询。此外,该院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公示车辆维修、油耗、清洗等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防控要求与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一手抓防控,一手抓保障,做到防疫保障两不误。
  
  四是重全面监督,开展常态长效督察。在对车辆派遣、行驶轨迹、登记备案、安全文明行车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的基础上,车辆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还不定期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对驾驶人员开展平时安全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确保形成监督合力,不留监管“死角”。(胡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