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居丽迪孜、梁丽)为了解决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和稀缺的办案法官之间的矛盾,新源县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调动全院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调解平台、繁简分流、速裁案件办理平台,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本网讯(居丽迪孜、梁丽)为了解决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和稀缺的办案法官之间的矛盾,新源县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调动全院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调解平台、繁简分流、速裁案件办理平台,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努力提高审判质效、便捷民众诉讼,全面实现司法为民。
近日,新源县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快速成功调解了四起民间借贷案件,为当事人双方节省了2000余元的诉讼费,实现了纠纷的快速源头化解,展现了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效果。
2019年,同在新源县巩乃斯种羊场居住的乌某、古某、也某、赛某向朱某借款,用于偿还到期的农信社贷款。借款期限届满后,乌某等四人都未向朱某偿还借款,于是朱某诉至法院。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通知双方到速裁室调解该案,为方便四人搭乘车辆共同前往法院,法官将乌某等四人的案件全部排在了同一天处理。调解当日,乌某等四人向法官陈述了借款的经过,遂法官就乌某等四人陈述的情况向出借人核实,朱某也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双方事实并无太大争议,但在借款时间上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析理,最终,朱某对借款人表示理解,乌某等四人也表示会按时偿还借款,不让朱某为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除了民间借贷案件外,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也是诉前调解成功率较高的案件。调解法官们充分发挥了立案阶段化解矛盾的优势,简案速调,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最高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安定团结。这只是法院调解员处理的许多纠纷中最简单、普通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但是正是由于这些简单案件的处理,汇集成了一股推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