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为使广大青少年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哈密市法院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规律,用司法关爱呵护祖国的花朵健康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为使广大青少年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哈密市法院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规律,用司法关爱呵护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
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与学校共筑预防青少年犯罪“防火墙”。哈密市法院自2013年年初起,向哈密市区的十三所中小学派驻了兼职法律副校长,通过上法制课、法律咨询、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形式,有力提高了在校学生的知法、懂法、守法及维权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民”工作组宣传教育进农村,与村干部共撑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伞”。4月中旬,哈密市法院“三民”工作组与黄宫村团支部共同组织黄宫村青少年群体、家长、黄宫学校学生及村队干部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教育大讲堂”活动,活动针对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进行解析及法制教育知识讲解,并播放了教育影片,发放了学习宣传资料。
法院整合社会力量,多方联动、通力合作共织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网”。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哈密市法院积极与当地工、青、妇、被告人家庭、学校和社区联络,相互交流沟通,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该院在审理强奸幼女,伤害、抢劫等犯罪被害方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加大打击力度;对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判和调解过程中,也始终注重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哈密市法院 魏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