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伽师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便利群众诉讼

2015-03-05 00:12:08 117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把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各项措施作为常态化来抓,积极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擦亮立案为民窗口。从强化便民服务入手,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把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各项措施作为常态化来抓,积极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
  
  擦亮立案为民窗口。从强化便民服务入手,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诉讼材料、法定手续、诉讼风险一次性告知,实行过付款支取和诉讼退费日常办理制度,努力让当事人“少跑腿,少等待”。
  
  大力加强巡回审判。极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工作,鼓励法官到农村、社区、田间地头,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庭、判案,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接受得了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既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又达到了普法的效果,真正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2014年巡回审判164次,办结案件237件。
  
  深入推行案件速裁。该院构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推行以立案即审化、开庭预约化、程序简便化的速裁措施,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省司法资源,真正做到及时解决民事纠纷,降低了诉讼成本。2014年,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6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13.5%,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向涉及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城市低保户等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9.6万元。为经济困难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用10.9万元。
  
  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将人民陪审员数量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18人。同时,充分利用陪审员贴近群众、当事人易于接受、说服力强的优势,调动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有效化解矛盾。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41件,让群众每一件司法案件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大排查、大预防、大调处”活动,排查信访隐患,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坚决防止重大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2014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问案件1件,办结1件。
  
  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该院充分利用开展12·4法律宣传日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等有利时机,组织法官到农村、社区、学校、巴扎、集市等地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深入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抽调政治可靠、作风优良、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住村入户开展工作,零距离地倾听群众的诉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解答群众疑惑,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2014年,该院利用巴扎集市在乡镇开展大型法律宣传21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款8万余元,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院的形象、公信力。
  
  (赵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