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伽师县法院“三评三比一创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2015-04-24 14:11:45 122
在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弘扬邹碧华精神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党的组织建到审判执行第一线,做到审判执行开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那里,党员干警就服务到那里,要求各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

   在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弘扬邹碧华精神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党的组织建到审判执行第一线,做到审判执行开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那里,党员干警就服务到那里,要求各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三评三比一创建”活动,严守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人民法院工作跨越发展。

    “三评”即庭审评查、案件评查、文书评查。该院组建“三评三比一创建”活动领导机构,下设“三评”活动小组,组长分别由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党员业务能手具体参与。规定各审判部门参加庭审的案件不得少于开庭案件总量的10%;参加裁判文书评查的案件不得少于本部门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10%;只要是上访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异议的案件和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检举、投诉材料所涉及的案件以及精品案件等都要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对参评案件先由各部门进行自查,然后再进行交叉检查和庭审观摩,评查中要按照评查标准予以打分,填写评查评分表,对发现问题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及时作出整改。通过开展“三评”活动,及时查出问题、找出症结、开出处方,进一步提高法官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三比”即比办案数量、比办案质量、比办案效率。该院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重点,积极开展比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等审判执行活动。积极推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制定综合量化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法官干警办案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评比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目前,全院党员干警参与案件审理执行率达100%,一线党员法官年人均办案数都在100件以上。

    “一创建”即争创党员先锋岗。该院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实现党建与审判执行无缝对接,不断强化党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必须征求党组意见后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主审法官必须由党员法官担任,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党员法官必须占一定比例,巡回法庭必须由党员法官带队。要求全体党员全面实行亮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职责,设立党员先锋岗标识。立案庭、信访办和法警队党支部要在大厅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制作承诺牌,亮出承诺内容,让党员干警的先锋意识和模范作用体现在本职岗位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按照思想建院、政治建院的要求,在法院“红”字上下功夫,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弘扬邹碧华精神、“三严三实”等实践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干警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围绕怎样做一个好法官、怎样做到政治上坚强、怎样忠诚履职等开展学习讨论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高唱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时代主旋律,以实际行动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赵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