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案 为于田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2015-04-27 18:03:59 56
本网讯(通讯员:秦剑锋)近日,于田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知名外资公司飞利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公司)与于田县人民医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于田县人民医院与飞利浦公司签订了《飞利浦医疗保健事业部客户服务合同》,由飞利浦公司为于田县人民医院的C

   本网讯(通讯员:秦剑锋)近日,于田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知名外资公司飞利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公司)与于田县人民医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于田县人民医院与飞利浦公司签订了《飞利浦医疗保健事业部客户服务合同》,由飞利浦公司为于田县人民医院的CT设备提供定期服务。2011年至2012年期间飞利浦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于田县人民医院定期做了保养,其后飞利浦公司向于田县人民医院索要服务费未果。2014年8月29日飞利浦公司向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判令于田县人民医院向飞利浦公司支付维修服务费98000元,并按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40000元,合计138000元。判决生效后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将该案委托于田县人民法院执行。

    于田县法院受理该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慎重处理。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一方当事人是知名外资公司,被执行人是于田县人民医院。该案如不能顺利执结,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甚至会影响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的尊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经过不懈努力,飞利浦公司与于田县人民医院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田县人民医院向飞利浦公司支付本金、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共计117125元,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