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伽师县法院能动司法服务“三夏”生产

2015-06-23 14:29:38 163
三夏农业生产期间,伽师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服务夏收、夏播、夏种。 开辟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案件,做到即时立案、即时办理、当日送达,为农民当事人
  “三夏”农业生产期间,伽师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服务夏收、夏播、夏种。
  
  开辟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案件,做到即时立案、即时办理、当日送达,为农民当事人提供快捷方便的立案服务。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于需要在麦收期间开庭的涉农案件,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就地解决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对于一些案情复杂、当事人众多、案件不紧急等案件,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错开农忙时段,推迟开庭时间,让当事人有充分时间应对诉讼,使农民不因诉讼而影响农忙。
  
  严厉打击“三夏”期间破坏生产、生活秩序的犯罪行为。对农村发生的盗窃、抢劫、毁损生产机械、出售假生产资料等农忙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使广大农民群众安心投入生产,保障农村社会稳定。
  
  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月活动。抓住“三夏”期间大量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返乡这一时机,集中清理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不归的案件,加班加点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普法力度。针对麦收时节出现的涉农热点问题,采用多种方式送法下乡,解答农业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问题,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借助巡回审判平台,主动向农民群众重点宣传“三秋”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诉讼须知等,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农民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涉农案件26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100%。
  
  (赵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