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法院老店法庭调解一执结健康权纠纷案

2015-08-07 17:30:38 161
近日,巧家法院老店法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5月12日,被告吴某某与原告施某顺的二哥施某德发生口角时,原告施某顺听到被告吴某某反复谩骂自己母亲,好意劝说被告,冷静一下,慢慢解决,并希望被告
  近日,巧家法院老店法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5月12日,被告吴某某与原告施某顺的二哥施某德发生口角时,原告施某顺听到被告吴某某反复谩骂自己母亲,好意劝说被告,冷静一下,慢慢解决,并希望被告不要骂母亲。被告反目发怒对原告骂道,接着用原告随手拿着的一根木棍向原告左手弯、头部和左脚大腿处连打几棒,致使原告头部流血,手脚不得动弹,被告打伤原告后就回到自己家中。原告住院期间,被告不闻不问且没有支付原告任何医疗费。原告出院后,又在家疗养了1个月,原告施某顺找到被告吴某某,要求给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吴某某认为施某顺在敲诈自己,拒绝原告的要求。施某顺遂将吴某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原、被告既是邻居,又是亲戚,针对此案情况,办案法官讲政策释法律,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积极寻求和解的途径。法官在庭前对双方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工作,使被告对相关法律有了深刻认识,使被告转变了自己观点。法官又耐心做好原告工作,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原本剑拨弩张的气氛渐渐平和下来。最后,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被告愿意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费共计9500元,既收到良好的审判效果,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这起案件中,老店法庭通过充分发挥人民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使矛盾得到了解决,纠纷得到了化解,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凌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