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宣威市人民法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向18件案件的2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37.96万元。 为了让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得到帮助,宣威法院对遭受侵害而又暂时无法通过执行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给予适当的国家司

1月29日下午,宣威市人民法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向18件案件的2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37.96万元。
为了让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得到帮助,宣威法院对遭受侵害而又暂时无法通过执行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给予适当的国家司法救助。此次发放的对象涉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重大责任事故、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健康权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6类涉民生案件。
会上,宣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朝德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国家司法救助金是上级拨款予以救助那些因涉诉不能实现合法权益的当事人解决困难的资金,要求被救助人要倍加珍惜,把得到的救助资金用在实处。
发放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上台的申请人一边签字一边与法官握手,嘴里不时连连的说道:“谢谢政府,谢谢党的关心”。
(李汶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