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即将来临 西安消协公布去年十大维权案例

2017-03-09 15:13:02 150
实体店电脑比网上贵了近2000元、老人花4万余元购买旅游权益,出游前却被告知要有人陪同去年一年,西安消费者遭受了不少憋屈事。在315来临之前,市消协公布了去年十大维权案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参考。 线下线上价不同 实体店电脑贵了近2000元 去年10月,消费

  实体店电脑比网上贵了近2000元、老人花4万余元购买旅游权益,出游前却被告知要有人陪同……去年一年,西安消费者遭受了不少憋屈事。在“3·15”来临之前,市消协公布了去年十大维权案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参考。
  
  线下线上价不同
  
  实体店电脑贵了近2000元
  
  去年10月,消费者田先生轻信商家,在百脑汇商城购买了一款商家推荐的5000元电脑。可电脑提回家后,田先生上网查询却发现只卖3000余元,他非常气愤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被拒。投诉至市消协,最终商家为田先生更换电脑。
  
  点评: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电脑,不要一味听推销员的话,付款前先查询市场价等信息,警惕行业黑幕。
  
  求医心切
  
  八旬老人购买保健品6万元
  
  80岁的杨师傅患有脑血管疾病,去年7月接到自称“国际心脑血管康复中心”电话,声称销售心脑血管疾病的药品,只有中央领导人才能用。求医心切的杨师傅,一下子买了6万元药品,但服用后开始胃痛,打嗝,身体严重不适,停药后不适症状慢慢消除。退药无果后,杨师傅投诉到市消协,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点评:老年人购买药品和保健品上当受骗,早已不是新鲜事,但投诉总是高居不下。市消协提醒,老年人消费时应保持清醒头脑,不要一味听信商家宣传。
  
  旅行住地被狗咬
  
  出行安全要记心上
  
  张女士去年6月花200余元报了个两日游的旅行团,到达目的地后第二天,就在住地附近被两只狗追咬,导致腿部严重受伤,接下来的行程因伤也无法进行。虽然旅行社承担了医药费,但消费者提出退团费并赔偿,协商无果后投诉到市消协,商家退赔消费者400元。
  
  点评:消费者出门旅游就是图个心情愉快,提醒消费者在新环境时刻要注意自己人身安全,对当地风俗习惯、宗教禁忌要有一定了解。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早教班搬家不告知
  
  消费者过度维权矛盾升级
  
  王女士花6600元给孩子办早教卡,上了一节课后,早教班搬家,王女士提出退款,商家虽口头称同意,但却拖了一个多月也不办理。经市消协沟通才得知,原来王女士之前没有拿到退款,一气之下已将公司一些资料强行拿回家,其中有部分家长的个人信息。因为此事公司已经对王女士提起诉讼。
  
  点评:消费者提出退款,本是双方的消费纠纷,但是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一时冲动,导致将其他家长牵扯进来,矛盾升级。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该走合理合法的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低价装修“猫腻”多
  
  赠送项目难履行承诺
  
  刘女士家需要装修,在网上看到一家装修公司宣传签约立减500元,并承诺水电改造赠送900元。于是签订合同并交付70%工程款。可随后却发现公司没有减免任何费用,也不赠送水电改造。沟通无果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公司给消费者付部分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
  
  点评: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所有口头约定的内容都应写入合同,防止后期扯皮。
  
  治疗近视4个月
  
  视力反而减退了
  
  赵妈妈看到一家眼镜行的宣传,所配眼镜可以控制近视度数上升,于是花3000元给孩子定了一副。随后又配合药、眼贴,以及视力训练,前后花了近7000元。可四个月后复查时,却令她大跌眼镜,孩子右眼散光涨50度,左眼近视涨75度,散光涨25度。投诉至市消协后,最终商家全额退款。
  
  点评:市消协表示,保护孩子视力问题需重视,家长配镜前最好先去正规医院检查;配镜应去正规医院或信誉好的眼镜店。验光后,还应索取验光单。
  
  4万元购买旅游权益
  
  出游被告知需有人陪同
  
  70多岁的方师傅老两口,2015年9月话46000元购买了某旅游公司的旅游权益,成为5年2万积分贵宾会员。不仅服务期限内可享受多类旅游优惠,还赠送双人欧洲游。可随后在办理欧洲游手续时,却被告知,70岁以上老人需要60岁以下人员陪同才可以出游,而带一人陪同,需要另加2万元旅费,这下二老傻眼了。投诉到市消协,经调解最终全额退款。
  
  点评:从接到的投诉看,购买年限权益的旅游产品大多是老年人,但这中间却风险多多。由于是一次性缴费,时限又长,后期服务跟不上,就经常会出现承诺不履行等问题,甚至有公司直接跑路。因此提醒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谨慎选择。
  
  健身会所预售双年卡
  
  开业时间遥遥无期
  
  去年9月,大学生小陈在健身会所买了1499元的双年卡,当时健身会所承诺10月底开业,随后又推到今年元月。由于去年11月小陈将到外地实习,并不再回西安,因此提出退卡。被拒后投诉到市消协,经消协查看,合同中只说“开业时间以会馆通知为准”,协调后商家退还小陈1000元。
  
  点评:从双方所签合同看,合同内容偏重商家利益,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了《消法》相关条款。提醒消费者在预付费消费中,除了选择正规商家,还应多考虑自身实际情况,以免后悔产生不必要损失。
  
  网购成人太阳镜
  
  收货却成儿童太阳镜
  
  2016年11月,曹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款611元太阳镜,收到货后发现是一款低价儿童太阳镜。对此商家答复发错货了,不过现在那款无货需要退款。但是曹女士查询后却发现,其实商家还在销售该款太阳镜,现价已涨到1500余元。“既然有货为何一再推诿”曹女士投诉到市消协,最终商家退货并赔偿200元。
  
  点评:网上电子交易有其特殊性,但其本质仍是合同的一种。从曹女士拍下产品并完成付完款那一刻起,双方已经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无故拒不履行,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电动车夸大宣传
  
  要求退货却被拒
  
  黄师傅花3100元在周至县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购买时商家承诺电动车充满电可以行驶40公里。但经过黄师傅多次测试,每次充满电最多行驶20公里。他认为差距太大要求退货却被拒。经消协调解后商家全额退款。
  
  点评:市场上的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为了保障质量,安全行驶,提醒消费者购买前,应从品牌、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