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法院开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2017-05-18 22:25:47 78
法官同志,你们这么快就讨回了我的劳动报酬,我为你们严格执法和付出的辛勤汗水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武功法院在强制执结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后发放12万元案件款时,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所说的一段话。 说起张某讨薪,可谓步履艰难。2015年12月,旬阳
  “法官同志,你们这么快就讨回了我的劳动报酬,我为你们严格执法和付出的辛勤汗水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武功法院在强制执结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后发放12万元案件款时,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所说的一段话。
  
  说起张某讨薪,可谓步履艰难。2015年12月,旬阳县人井某承包武功县一砖厂,与贵州省赫章县人张某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张某承包了井某砖厂的制砖劳务工作,合同期限一年,并向井某缴纳保证金2万元。随即,张某便在老家召集10余名农民工在该砖厂进行制砖劳务。2016年7月砖厂停产,经双方结算,井某应付张某劳动报酬99274元,由于井某债务较多,无法当时给付,井某便向张某书出具了欠条,并保证及时给付。可谁知在之后张某的多次追要中,井某避而不见,故意规避,张某深感迷茫。无奈之下,张某将井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井某支付张某劳动报酬99274元,并返还保证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井某仍不履行,张某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因井某下落不明,致案件执行受阻。
  
  全市法院“四反十打”专项行动启动后,武功法院将该案列入“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序列。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按照多方联动查询井某线索、穷尽措施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的思路,积极主动出击,当获得井某在安康市镇安县一砖厂的信息后,立即出动,并将其强制带回,同时,在查明井某在所承包的砖厂还有未售出的成品砖10000000块后,第一时间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对该成品砖予以查封并组织实施变卖。当张某拿到12万元案款时,眼里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张俊亭 白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