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双委班子的换届选举是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民体现自身意志,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但是从近年来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出一个强烈的问题就是地方双委班子在换届选举中出现了不正当竞争,贿选或以暴力相威协的现象。极少数农村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双委”班子的换届选举是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民体现自身意志,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但是从近年来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出一个强烈的问题就是地方“双委”班子在换届选举中出现了不正当竞争,贿选或以暴力相威协的现象。极少数农村里的富裕户竟采用“黑白两道”的手法不择手段地拉“选票”,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应引起重视和关注。
当前农村换届选举中“拉票”问题的表现形式是:采取“以物换票”,有的人为拉选票,公然给选民送米、面、油等日上用品以及高档烟酒和家用电器以此来拉拢群众,争取选票;采取“以钱买票”农村中一些所谓“致富大户”“权势家族”在临近换届前,就闻风而动潜入各家各户,除了“甜言蜜语”忽悠“讨好”之词外,直接以钱买送票;采取“说客拉票”,有的人为了争书记,当村长托靠自己的亲朋好友为“代言人”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发放选票estate取“施威捞票”,有的人为了了达到自己“争权控权”的卑鄙目的,在采取金钱,物品许愿开路不成的情况下,就动用“家族势力”,向村民实施“高压式”的“流氓政策”,威胁、恐吓,强迫威逼迫于对方的淫威,部分群众违心地投票;采取“暴力威胁取票”,有的人要挟选民投票不成后就采用暴力,在打出手,以致于酿成严重的刑事案件。
以上各种现象其产生的原因是: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人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法制观念淡薄。在他们的眼中只要自己想干的事,哪了管违法不违法,纯属法律“文盲”;“拉票”动机目的不纯,个别地方“拉票”贿选现象盛行,并且公开进行。都是启于动机目的不纯。如此大手笔进行“前期投入”,必然要追求“反贼入回报”,犯罪因此而生;受利益驱动,眼下农民的生活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没走上致富道路,生活水平不高,物质匮乏,有的人抓住他们的心理,采又许愿和送钱送物等小恩小惠的卑鄙手段,拉拢腐蚀,受利益驱动的影响,许多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了“感恩”就违心投票;法律宣传不移。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刑法》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但真正了解的人不多,且宣传力度不大。许多人对选举程序,选举方式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了解,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法,使许多村民认识不到村民委员会选举活动的严肃性,选举方式的公开透明性,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因此就不能出于公心,用好手中的一票,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选出自己最信任垢人进入村民委员会,这些也为“拉票”贿选提供了便利条件。
针对上述几种干扰和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行径,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预防对策:开展法律宣传,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向广大村民宣传《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使广大选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村换届选举真正体现民意;强化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党内监督,权力监督。严格按照选举程序,掌握好政策和原则,把好选举的重点环节和关口,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对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除加大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外,要依法严厉打击贿选和用暴力威胁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顺利进行。(吕红英李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