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8月23日,以玉溪市中院副院长业宁州为组长的省高院第十七检查组一行到盐津县法院专项检查诉讼费、罚没款清理整改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邓自禄委托副院长伍鸿鸣汇报了2015年至2017年案件诉讼费、罚没款的清理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并
本网讯:8月23日,以玉溪市中院副院长业宁州为组长的省高院第十七检查组一行到盐津县法院专项检查诉讼费、罚没款清理整改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邓自禄委托副院长伍鸿鸣汇报了2015年至2017年案件诉讼费、罚没款的清理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并向检查组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盐津县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的安排,从2018年4月起开始,对2015年至2017年案件诉讼费、罚没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存在“应收未收,应退未退”的问题。盐津县法院将按照“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退尽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诉讼费、罚没款管理制度,立足问题导向,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措施办法,对所涉案件进行逐案消化,一一清收,一一清退,确保在9月30日前整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检查组听取汇报后,认真仔细地查阅了相关工作档案,对诉讼费及罚没款的收取、上交、退还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盐津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此次诉讼费、罚没款清理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