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金汝)10月25日上午,木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木垒县人民检察院诉木垒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一案。据了解,此案是新疆由检察机关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进入庭审程序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此案由木垒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本网讯(通讯员:李金汝)10月25日上午,木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木垒县人民检察院诉木垒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一案。据了解,此案是新疆由检察机关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进入庭审程序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此案由木垒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素霞担任审判长,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郭生文出庭提起公益诉讼,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大鹏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庭应诉。此次庭审邀请了昌吉州两级检察院代表、木垒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共110余人参加了旁听。
在开庭审理前,木垒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制定了庭审提纲,对开庭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细节都作了充分准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在庭前进行了证据交换,对争议的焦点和分歧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是否怠于履行职责和是否已完全履职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繁简得当,重点突出,运行流畅。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以PPT的形式在发表辩论意见中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进行了充分阐释。经过三个小时的审理,庭审活动顺利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案件的审理,对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