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京)近年来,商南检察院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责任。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有关生态环境专项监督统一部署,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内外联动、坚持领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
本网讯(吴京)近年来,商南检察院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责任。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有关生态环境专项监督统一部署,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内外联动、坚持领导。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干警大会进行动员,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落地生根;及时向县委报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领导支持。
主动作为、维护公益。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公益并重,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刑事法律追究其犯罪行为;对于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职尽责;根据案情需要,依法提起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运用检察建议、联席会等方式方法,提供检察方案,助力完善监督和源头防范;多渠道拓展生态检察宣传效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提高生态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结合所办案件,深入剖析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特点规律和深层次原因,以及环境治理中的问题隐患,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及建议,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大局观念和社会责任,不断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