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熊世琴)2020年6月29日至30日,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董桂琼为组长的督察组到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展审务督察。
督察组一行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工作。不表明身份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等场所暗访,查看安检设施、服务窗口、视频监控、办公秩序。随后开展明查,认真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对盐津县法院党建、队伍、审判质效、司法作风、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逐一巡查。
督察期间,盐津县遭遇强降雨天气,河水暴涨、山洪暴发,县境内道路、房屋、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董桂琼组长一行带着省高院对基层法院干警的关心,冒着危险,到普洱法庭看望干警,与干警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盐津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对普洱法庭党的建设、干警风貌、环境卫生等方面十分满意。叮嘱干警要注意安全,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