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法院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

2020-12-18 17:49:48 55
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诉讼周期长,诉讼期间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往往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为方便群众诉讼,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岳普湖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
  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诉讼周期长,诉讼期间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往往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为方便群众诉讼,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岳普湖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日前,该院确认了一起由人民调解员调解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19年3月,吴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张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欠条,承诺在2019年底还清欠款。后吴某因经营不善,未能及时还款,张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生活受到影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偿还欠款。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难度不大,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派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因担心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而顾虑重重,为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顾虑,该院立案庭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共同向法院提出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申请。案件受理后,该院第一时间审查了调解协议,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就调解协议的形成过程向当事人进行询问后,制作出司法确认笔录,当场出具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整个案件从调解、立案到确认、送达均在当天完成。吴某拿到裁定书后直夸“这种‘调解+确认’方式,真是既省时又省力,以后再遇到什么纠纷都可以走先行调解的程序了”。张某也表示,司法确认省钱又省事,方便又快捷,对法院的高效便民措施大加赞赏。
  
  今年以来,岳普湖县法院以“诉源治理”为目的,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高效率”的特点和优势,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缓解了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进了诉源治理实质化。(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