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语言暴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在吵架的过程中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如果一方忍受不了这种伤害自杀身亡,对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姚一女子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服药自杀身亡,
现实生活中,语言暴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在吵架的过程中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如果一方忍受不了这种伤害自杀身亡,对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姚一女子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服药自杀身亡,死者家属认为,邻居的辱骂是导致家人自杀的直接原因,遂向大姚法院起诉索赔19万余元。近日,大姚法院作出判决,依法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某日,甲向邻居乙说自家羊疑似被人下药,双方发生了争执。当晚甲家的羊经兽医诊断是感冒,并没有中毒。次日,乙发现自家羊也生了病,遂怀疑是甲因为昨日的事情报复她,往她家的羊圈里投毒。气不过的乙找到甲,双方发生了争吵。
当日17时许,甲的儿子丙从县城回家四处寻甲无果后回到屋里。大约一个小时后,丙听到异响,在公路下面的水窖旁发现甲身子侧躺在草丛里,脸朝下靠在草地上,大小便失禁,神志不清。丙请人把甲背回家,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向“120”急救。
当晚,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急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出院诊断疑似溴氰菊酯(一种杀虫剂)中毒(甲死亡后未进行尸体解剖检验)。
大姚法院经审理认为,乙谩骂甲后,甲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对挫折的承受力有限,从而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死者家属认为甲死亡系乙恶毒辱骂后,精神极度痛苦喝毒药抢救无效死亡,因死者家属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甲死亡与乙辱骂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对此,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大姚法院遂依法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
邻里间相处应互谅互让,多些理解和谦让。若发生纠纷,务必冷静对待,及时调整个人负面情绪,如果因一时不满、愤怒,失去理智走向极端,伤害最大的还是自己和家人。
作者:大姚县人民法院李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