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彩礼后没结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2023-10-12 17:30:42 33
给了彩礼后没结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案情回顾:

李某之子王某与白某曾是情侣关系,双方发展到谈婚论嫁阶段。李某向白某家支付了彩礼12万,后王某与白某因感情不和分手,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此后,李某多次向白某要求返还彩礼,白某拒不返还。7月27日,李某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将白某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白某返还12万元彩礼,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白某辩称,其与王某未说过结婚一事,也未收过李某交付的12万元彩礼,因此,不同意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通过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证实其向白某支付12万元彩礼。现王某与白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李某要求白某返还彩礼的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而对于资金占用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9月15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判决:白某返还李某12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沿用了上述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彩礼是我国很多地方的婚俗习惯,一般指男方为达到与女方结婚的目的而依据当地习俗给予女方一家的财物。实践中,因给付彩礼问题而引发的争议较多。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实施之前的,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通讯员:齐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