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2023-11-17 11:39:41 1
近日,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近日,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买某与依某自相识恋爱并于2023年1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1个2岁左右的女儿,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存在经济纠纷问题,夫妻双方已分居2年,原告依某坚决诉请与被告买某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女儿的扶养费,男方买某坚决不予离婚。村委会、县妇联、乡负责群众工作领导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均调解无果,被告依某存在恶意不离婚报复女方的情况,如果同意离婚,也不同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针对这种疑难复杂离婚案件,和田县巴格其人民法庭采用三调联动的方式,对这起案件进行司法调解,邀请村委会、乡负责群众工作领导、双方当事人、法庭工作人员进行司法调解。

法庭调解人员尝试通过调解让原告给被告一个机会,但经反复劝导,原告认为被告遇事常常擅作决断,缺少夫妻之

间应有的相互沟通、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坚决要求离婚,如果不予离婚,原告存有自杀倾向。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调解员针对孩子的扶养问题展开了耐心细致的调解,秉承情理法相结合的理念,起初被告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分歧较大,经过调解员多番引导劝解,充分释法明理,双方的心结慢慢解开,最终双方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并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承担女儿每个月500元的抚养费,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家事案件无小案。家事纠纷背后是血缘亲情,处理得当重归于好、皆大欢喜,处理失当则可能使矛盾升级,隐患不断。因此,巴格其人民法庭处理家事纠纷案件时,更讲究“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将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通过“情与法”的结合,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方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