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转、房车买卖、商业优惠……”这些陷阱,你掉坑里了吗?

2023-11-24 13:03:50 1
“周转需要钱,我有门路可以给你”、“买房换车来找我,我能拿到最低价”、“我开了一家新店,办个会员就能享受优惠”……这究竟是“热心肠”还是“蛇蝎心肠”?

“周转需要钱,我有门路可以给你”、“买房换车来找我,我能拿到最低价”、“我开了一家新店,办个会员就能享受优惠”……这究竟是“热心肠”还是“蛇蝎心肠”?

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一些“好心人”打着省事、省钱又能解决困难的旗号为他人提供帮助,喀什市人民法院近日就审理了一起为偿还债务和满足个人消费,“自导自演”进行诈骗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刘某因企业经营需贷款100万元进行资金周转,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称自己可以帮刘某贷款,但需刘某预先交纳利息10万元,才能办理贷款事宜。在此期间,李某又联系刘某称可以帮刘某分期贷款购买一辆30万元的路虎车,只需付10万元首付当日就可以看车,刘某信以为真,当天便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购车款。李某在收到刘某的贷款利息及购车款共计20万元后,并未给刘某办理购车及贷款事宜。2023年2月,刘某发现自己被骗后,向公安局报案。

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仍未收手,向朋友杨某发送了新店宣传图片,谎称自己在经营一家烧烤店,新店开业办会员有优惠,充值2500元送2500元,杨某信以为真,向李某转账2500元。后又打着要转让赵某经营的面馆旗号,在与赵某商谈时谎称自己因微信限额无法使用,让赵某帮其转款,骗取赵某2155元。

李某为偿还债务、满足个人消费,从被害人刘某、杨某和赵某处共计骗取204655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院裁判

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204655元,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示

资金流转、房车买卖、商业优惠都是我们平常会接触到的,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转账之前,我们要考虑清楚对方是否有实物来实际获得,达成协议之前,是否有合同或者相应的凭证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需要资金流转或者满足个人消费,请通过正规渠道借贷,切莫过多相信“熟人、好人”,也莫心生歹念,骗取钱财。(谢玲玲 殷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