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在我国,赌博罪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罪名。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赌博犯罪活动在我国蔓延十分迅速,跨境赌博、网络赌博等现象屡见不鲜,危害日趋严重。惩治犯罪和促进前端的社会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当前,检察机关应以主动性、必要性为出发点,主动分析研判发案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研究典型个案、类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主动依托分析研判总结促进社会治理的方式和路径。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以有理有利有节的方式推进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和效果。本文以柞水县调研样本为视角,对赌博犯罪的前端治理进行研究。
一、赌博类犯罪情况
2021年以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赌博犯罪案件9件,审查逮捕案件3件11人,其中赌博罪2件4人,开设赌场罪1件7人,批准逮捕6人,不批准逮捕5人;审查起诉案件6
件22人,赌博罪3件6人,开设赌场罪4件13人,依法提起公诉9人,不起诉2人。
二、赌博类犯罪特点分析
(一)从犯罪时间看,赌博类犯罪趋势变化不大
近三年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赌博类犯罪案件每年的数量基本相同,2021年受理2件2人,2022年受理2件2人,2023年受理2件8人,2024年受理1件7人。以柞水县的统计样本显示,近三年总体上赌博类犯罪的趋势变化不大,尽管每年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但赌博类犯罪案件一直存在,案件数相对稳定,涉案人数有所增长。

(二)从犯罪罪名看,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仍占主流
从犯罪罪名看,涉案罪名集中在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其中,
赌博罪占比31.6%,开设赌场罪占比68.4%,从柞水县近年来的样本来看,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仍是该领域犯罪中最集中、最突出、最典型的犯罪类型。暂无通过赌博关联出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洗钱等相关案件。

(三)从犯罪主体看,呈现“三多”的特点
经统计分析发现,近三年来赌博类案件犯罪人员中,呈现“三多”:“一多”是男性居多,共18人,占总人数的94.7%;“二多”是无业人员居多,19人中,无业人员共18人,占总人数的94.7%;“三多”是年轻人居多,19人中,作案时年龄30岁以下的2人,30至35岁的12人,36至40岁3人,40岁以上2人,犯罪嫌疑人35岁以下的比例高达73.7%。

三、赌博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
犯罪嫌疑人文化素养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普遍觉得“小赌怡情”,不能正确认知犯罪行为。不知道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利用赌博网站赌博等是刑法禁止的行为,对其自身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了解十分欠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有不少人认为仅是一些娱乐活动,不是犯罪行为。
(二)投机心态作祟
犯罪嫌疑人大多为无业人员,没有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往往想着不劳而获,仅仅通过在自己家中出租、提供场地,放置麻将机、扑克牌等赌博工具,提供饮食等服务,就想着短期
之内获得高收益。一方面反映出当前就业形势严峻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特别是在三年疫情的影响下,个体、务工等人员被迫休业,聚集在村、镇中,引发相关犯罪;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社会引导仍然不足,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显然在对公众特别是农村人员的教育引导上仍存在缺失,部分人员仍然是以赌博等方式作为主要娱乐活动,从而引发相关犯罪。
(三)执法监管配合不严
当前的赌博类犯罪以不单单是一种犯罪,其所关联出的掩隐、帮信、洗钱等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涉及公安、银行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监管职能不能形成良好配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无法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执法机关对于有些赌博类犯罪的追诉标准不明确,把握不严,存在以罚代刑现象,未给公众以清晰明确的引导。
四、前端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加强法制宣传。参赌人员多数法制观念淡薄,对赌博类犯罪的危害性、违法性认识不深,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一方面可以利用公开平台向全社会普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要根据已掌握的赌博类犯罪的总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在辖区内的案件多发区域进行集中宣传。
第二,加强治安监管。对赌博类犯罪的预防和威慑离不开治
安管控体系的完善,要将其作为当前各地“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治安巡查、联防、探头监控等手段的作用,形成对赌博类犯罪的全面掌控。
第三,加强经济引导。赌博类犯罪所侵害的主要法益虽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但无论是参与赌博、开设赌场等行为均具有明显的趋利性,因此经济引导对防止赌博类犯罪意义重大。结合本地区查处赌博类犯罪的特点,一方面优化投资渠道,使社会闲散资金更多投入合法经济活动当中,而避免流入赌博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减少从事赌博行业的人员,尤其是减少为提供劳务而进入赌场工作的清洁、饮食方面的人员。
第四,加强文化培育。从道德层面而言,赌博行为是一种以“娱乐”为名的恶习,是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思想体现。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赌博违法行为即赌博类犯罪还须从思想理念入手。树立勤勉劳动、合法经营的理念,充分认识赌博的危害性,摒弃赌博的低级趣味,培养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趣味。(刘思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