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调解”+“当庭履行”,实现纠纷化解“加速度”

2024-06-12 19:34:54 28
近日,大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通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给庭付抚养费8万元。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双方均为化名)于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并生育了三个子

近日,大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通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给庭付抚养费8万元。

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双方均为化名)于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并生育了三个子女,但随着家庭琐事矛盾日益增多,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原告陈某于2014年独自外出至今,现夫妻分居多年,原告陈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都有意愿离婚,唯独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争议,对此,办案人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一方面悉心听取被告的倾诉,让被告宣泄心中的不满,使其压抑多年的情绪得到一定的释放,并循序渐进引导其冷静、理智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面对不愿妥协、让步的原告,让其换位思考,让原告认识到无论是什么样的困难和原因,作为母亲,都应当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同时应体谅被告独自抚育三个子女的艰辛。经过办案人员的悉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下来。见时机成熟办案人员又适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双方进行引导和劝解,消除对立与抵触情绪。经过办案人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三个未成年子女由被告赵某直接抚养,原告陈某当庭向被告给付子女抚养费8万元,该案圆满化解。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大关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理,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家庭、婚姻类矛盾纠纷,用“小家”的和谐维护“大家”的稳定,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作者:龙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