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泛的反诈宣传,越来越多的人反诈意识不断提高,在接到外地或者境外电话都会果断挂掉。但是,如果来电号码显示是本地的,你还会保持高度警惕吗?
据了解,无业的伊某受利益诱惑,通过手机软件“飞机”与“上游”李某取得联系,并成功添加为QQ好友。随后,伊某使用一部手机与“上游”李某拨通QQ语音电话,在“上游”李某的指示下,再用另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阿某的电话,并同时打开两部手机的免提功能,由“上游”李某通过QQ与被害人阿某直接进行语音通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通过此方式伊某帮助“上游”李某多次实施诈骗活动,伊某共计获得“提成”9.6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伊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仍通过拨打“上线”提供的被害人的电话号码,充当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桥梁”,其行为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通讯传输通道帮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花样百出的电信诈骗方式让人防不胜防,从人脸识别、数字货币等新技术被违法利用,到冒充公检法谎称当事人参与犯罪,诈骗伎俩和手段不断翻新。在此呼吁大家,提高警惕,增强防骗意识,切勿轻信任何陌生电话,尤其是涉及钱财的交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宋玉龙、麦尔哈巴)